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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临安区购车补贴消费券政策(开始时间+申请方法+补贴金额)

09-08     浏览量:29

一、政策内容和执行时间

(一)政策内容

消费者购买14万以下的车辆,补贴2000元;14万(含)至28万的车辆,补贴4000元;28万(含)至40万的车辆,补贴6000元;40万(含)以上的车辆补贴10000元。

(二)执行时间

9月9日-12月31日

二、申请对象、分配方法及操作流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本政策实施期间在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消费者,消费者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申领,汽车销售企业指在临安独立法人注册且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临安区的汽车销售限上企业(不含工程车销售企业)。

(二)分配办法

根据企业一季度汽车的销售车辆数为基数,向每个企业每月定额发放消费券,根据企业兑现的实际车辆数进行完成率排名,按照绩效进行下一轮名额分配。

(三)兑现流程

(1)信息采集和初审。消费者在汽车销售限上企业购买汽车,由企业负责登记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架号、车牌号(行驶证复印件)、开票日期、发票号、购车金额、购车合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企业汇总后报街道初审,街道完成初审将名单发区商务局。

(2)信息比对。由车管所对区商务局提供享受汽车消费券的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车架号、车牌号等信息进行比对。

(3)行业复核。由区商务局组织对享受消费券名单的个人信息进行复核。

(4)资金兑现。区商务局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兑付补贴资金。

三、附则

(一)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二)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有效证件。

(三)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车辆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活动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需在9月9日(含)以后。

(七)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补贴。

猜你想问

问:该项购车补贴活动是从什么时间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答:该项活动从2023年9月9日零时开始,原则上12月31日截止(实际截止时间为消费券发完时间),消费券补贴名额先到先得。

问: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买两辆或两辆以上车,每辆车都可以享受政策吗?

答: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享受一辆车的补贴政策。

问:购车补贴需要消费者自己申请吗?

答:由参与本次促销活动的汽车经销商代消费者向“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请。

问:是不是我有了汽车销售发票后就可以领到这个补贴了?

答:不是的,需要购车后一个月之内上牌。“亲清在线"平台对相关信息核实通过后,将购车补贴发放至该消费者银行卡或银行账户。

问:假如我是在2023年12月30日购车,时间上还在活动期内,如果购车补贴名额已发完,还能享受购车补贴政策吗?

答:补贴名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无补贴名额不能享受消费券政策。

问:假如我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已在2023年9月9日前开具,通过发票作废后重新取得发票能否享受购车补贴政策?

答:该辆车销售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不能享受购车补贴。

问:在活动期内购车,并成功在“亲清平台”录入购车补贴申请信息,后期又因相关原因更换车辆,购车补贴还有吗?

答:没有。购车补贴一旦提交申请成功,因相关原因更换车辆的,购车补贴无法享用。

参加消费券的限上汽车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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