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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津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平产、剖腹产、流产)

12-01     浏览量:30

申请人申请时除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2.申请计划生育流产、引产待遇的:从确认妊娠开始(末次月经)病历复印件一份;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

可以通过浙里医保(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线上途径办理

线下申报:

可线下前往属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北楼537室,联系电话89500974;

2.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107办公室,联系电话85130151;

3.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西一楼105室,联系电话89511374;

4.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5室,联系电话89520816;

5.钱塘区:江东大道2199号智慧谷1号楼2709办公室,联系电话82987513、82987534;

6.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东路343号主楼三楼308受理室,联系电话82502563、83518827;

7.余杭区:余杭区余杭街道瑞鸿大厦101办公室,联系电话89395427;

8.临平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D区医保窗口,联系电话88660197;

9.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9楼914室,联系电话63227961;

10.临安区:科技大道4398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幢2楼B209办公室,联系方式63815887;

11.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02室,联系电话89545348;

12.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131室,联系电话64820129;

13.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建德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定点管理科,联系电话647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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