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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余杭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11-29     浏览量:83

1.什么是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

答:根据《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和管理实施细则》,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解困优先、实物优先的原则,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制定受理条件,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保障对象应优先申请住房保障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所在区域内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情况下方可申请租赁补贴。

2.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是哪些?

答: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余杭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一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第四档)。

其中,有住房的或原有房产为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已转让的第一、二、三档家庭,只可享受租赁补贴,不予进行实物配租登记;第四档家庭剩余保障期限不满1年的,需按照现行政策重新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实物配租登记。

3.下一期实物配租登记是什么时候?

答:后续区住建局将视房源情况,不定期在“余杭住建”微信公账号上发布实物配租登记公告,包括房源情况和可登记家庭范围。未纳入实物配租登记范围的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请耐心等待,可关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4.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发布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通告——纳入实物配租登记范围的家庭按规定参与登记——资格审查——本期登记家庭公开摇号确定登记家庭选房顺序——组织公租房选房活动。

5.如何查询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剩余期限是否在1年内,如剩余期限不足1年,如何延期?

答:保障家庭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筑巢安居-公房一件事-货币转实物” 模块进行登记,如货币补贴保障剩余期限不足1年,系统会予以告知。因政策变动,如需延续在保时间,需注销货币资格后重新申请。

注意:货币补贴资格一经注销无法恢复,请货币保障家庭自行核对是否符合现行政策,并谨慎操作。

6. 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配租人数如何确定?

答: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配租人数为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人数。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人数计算。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其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余杭区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人数计算。若增加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7.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如何操作?

答:●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主申请人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D13窗口进行填表登记。也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 ”,搜索“余杭一码通 (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货币转实物 ”模块进行在线登记。

●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 ”,搜索 “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 ”,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 模块,选择“货币转实物” 进行登记。

8. 哪些人群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优先保障条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优先保障家庭纳入第1批摇号选房:

●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已满70周岁;

● 家庭成员患有一至二级下肢残疾,并持有残疾证明;

● 家庭成员患有一至二级智力或精神残疾,并持有残疾证明;

● 家庭成员患有一至二级视力残疾,并持有残疾证明。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将原件提交至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13窗口进行审核。

9.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的保障家庭或参与本项目登记但未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今后是否可再次参与实物配租登记?

答:可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的保障家庭或参与本项目登记但未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

10. 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会有什么影响?

答: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货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11. 纳入选房范围保障家庭的保障方式如何调整?货币补贴何时停发?

答: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配租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配租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

12. 本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和选房规则是怎样的?

答:登记结束后,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对完成登记的家庭按批次进行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和轮候选房顺序号。如第1批登记30户,第2批50户,第3批登记60户,则第1批摇出1-30号,第二批摇出31-80号,第3批摇出81-140号。选房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参与选房,选完为止。如选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纳入下一期统一进行配租。

13.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资格期限有什么要求?

答: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保障资格期限实物配租期限与货币补贴期限需合并计算,货币补贴期限以实际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计算。

14.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领取的货币补贴是否可退还?

答:公租房保障家庭除因违规或不符合货币补贴领取条件需退还补贴外,不得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

15.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能否转化为货币保障?

答:不能。享受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不得转化为货币补贴。

更多详细内容请看>>2022余杭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登记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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